情人节选

一眨眼三年又过去了,为翻译一段短文特地在巴黎订制了一只鞋,这种事大概只有我干得出来。

删掉了一个可有可无的字,此段永久性定稿。法语缀和镶是一个单词,两个概念。单纯看原文无法确定,订购一个实物虽然看似荒唐,却是最简单的办法。《情人》很可能是我的绝笔,因此每一个字都马虎不得。原汁原味说起来简单,落实到行动则是天下至难。尤其杜拉斯体,简直是法语的大革命。译者如果连自己都打动不了,又有何脸面呈现给读者?

 

我穿着真丝连衣裙,磨损了,几近透明。曾经,那是我母亲的裙子,直到某天她以颜色太鲜亮的借口再也没穿过,她给了我。这件连衣裙无袖,胸口开领很低。原本是真丝最常见的浅褐色。这件连衣裙我一直记得。我觉得它和我很般配。我在腰间系了条皮带,大概是我哪个哥哥的腰带。我记不得那些年穿过哪些鞋只记得那些裙子。平常我都是赤脚穿帆布凉鞋。我是说去西贡上学之前的时候。那之后我当然总是有鞋可穿。那天穿的肯定是这双宝贝的金丝缀边高跟鞋。我想不出那天还能穿出门的其他任何鞋,所以只能是这双。清仓大甩卖时我母亲买给我的。我穿着金光闪闪去上学。我穿着饰有小水钻的华丽晚装鞋去上学。正合我意。我能显摆的只有这双鞋并且直到现在也从没改变自己爱显摆的德行,这是我有生以来第一双高跟鞋,非常漂亮,令之前所有的鞋都黯然失色,那些用来跑步和玩闹的,平底,白帆布。

投稿者:

明珠

明月在天,清辉满地

コメントを残す

メールアドレスが公開されることはありません。 * が付いている欄は必須項目です