老北京珠宝业常用交易术语

一、砸浆:讲妥价后又要少给钱,是北京几个行业的术语,主要是贵重的旧货业,如珠宝、古玩、细毛皮货等,其中以翡翠交易过程中最容易发生。特别是在甩货场买的货,在抢夺之际看了一眼就去递价,买妥后拿到手里仔细一看,价格太贵就要少给钱。最初卖货者不同意,买货人就托与卖货人相近者去说合。卖货人心里有数,别人都给500、600,他是800买的,少给100还比别人多呢。一般说既要砸浆就是买贵了,少给点总会办的到。也有坚决不让价的,但这样对自己没好处,以后再卖货谁也不敢给大价,反而受到影响。

二、伙货:大体有以下几种情况。一种是翠材闪失大,一家不愿意单独冒险,总是几家凑钱合购进,赚了钱利益均分,赔了钱也无关痛痒。一种是机关团体招标售一批货,几家研究合起来投标,有投多的,有投少的,结果是归各家所有;一种是两店同到一家去买货,暗中议定伙买,以免互相竞争添钱给卖主创造机会;一种是行市不明,珠宝行业有专门经营珍珠的,有专门经营翡翠的,有专门经营钻石的,遇到的货非自己所擅长,约一精通此货者共同伙买。

还有一种是交情关系,例如某甲买一翠扳指黄金二十两,某乙看着值愿意伙上,给某甲十两算二分之一的股;某丙又在某乙股内插一伙,给某乙黄金五两算四分之一的股;某丁又在某丙股内插一伙,给某丙黄金二两五钱,算八分之一的股。所谓交情是互相的,某乙买了货某甲想伙也一样能伙上。

三、搂货:即代卖,珠宝行业中都有一本“收发货暂记账”,搂人家的货写在收货部分,被人拿去的货写在发货部分。“暂记”两字就说明是临时拿去代卖,卖妥付款,卖不了原货退回。采取这种办法的原因,主要是翡翠一货一样,估不透买主对哪号货感兴趣,卖货时连自己的带人家的多拿一些,成交机会较多,因而扩大了业务范围。

譬如某大户想买一对最好的翠马镬戒指,自己不知谁有此货,或知道谁有而没有交情,便出现甲托乙,乙托丙三连环经手的情况,赚了钱则都能得到利润。也有不是为卖而搂货的,比如某号有一对翠镯值2000元,行中还有一对或两对与其货的价值相等。当有主为聘礼正想买此类货时,某号会托人把其他两对都搂来,不是拿去卖,而是锁起来以免别人拿去与自己竞争。这种巧妙的战略战术,局外人是难以想到的。

四、封货:即投标销售。一般是中小商号到外地去收进一批货,采用封货办法出卖。上午多在崇文门外下早市时间进行,下午多在前门外。把货摆在桌上让人们仔细观看。每件货上有标签写明号数和品名。用毛头纸裁成长条折几折做成封,写清第一号什么品名,第二号什么品名,有几号写几号;外皮写上头水、二水、三水等

所谓“水”就是顺序号,这是老北京珠宝古玩等行内共通的术语。写水是为封的价格相同时卖给前边号,也就是头水、二水价格相同,卖给头水;三水、四水、五水价格相同,卖给三水。自己写一标底,哪一号最少卖多少钱,搁在信封里。收齐后先亮标底,当众开封,价高者得。有卖到理想外的,当然不到标底数的也很多。总之封货比撺货规矩,也不发生砸浆的事。只是必须有几号高档货,才值得邀请众人来参加封货。

五、卧货:用别人的名义卖自己的货。民国初年常有几家联合借王府拍卖。预先在报上刊登广告说:“某王府拍卖府存物品,有硬木家具、古瓷字画、珠宝翡翠等”。并写明日期。有些有钱的少爷认为直接购自王府,总比买古玩铺、珠宝店的便宜,因此大感兴趣,去的人很多,看货后即开始拍卖。住户卖这些货估不出价来,都是内行人领着给价。例如有一翠翎管想卖2000元,货主装成买主先喊1500,别人也喊1600、1700,货主再添到1900即不再添,这时如果有一阔佬喊2000,就立即拍板卖给他。阔佬也认为才比别人多100元,还是比买珠宝店的划算,其实上当。

后来人们逐渐明白底细,借地拍卖的勾当就吃不开了,然而单独卧货一直在进行。行业中人都愿意买住户的,根据这种心理,有人将货搁在大户人家管事手里,邀行业中人去看。货就在管事口袋里,却做派到上房去拿来的,还了价也做派到上房去问。这种做法虽然有时侥幸成功,但在业内被看做是极不光彩的行为。

投稿者:

明珠

明月在天,清辉满地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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